关于做好2016届夏季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和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6-03浏览:110设置

 各学生党支部,毕业生党员:

为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做好组织关系转移和党建材料的交接转递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党员的离校前教育

各党支部要组织毕业生党员认真参加“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引导他们着眼党和国家事业的新发展对党员的新要求,对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提出的殷切期待,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政治意识和宗旨意识,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引导他们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实践中勇敢承担起传播青春正能量的时代责任,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应有贡献。

1. 要结合庆祝建党95周年等纪念活动,采取表彰会、座谈会、集体宣誓等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寓意深刻的教育形式,组织毕业生党员开展“两学一做”专题学习,引导他们继承并弘扬“求是创新”校训,在新的岗位上继续奋发有为、干事创业,书写无愧于时代、无愧于母校的壮丽篇章。

2.鼓励各党支部对毕业生党员开展廉洁教育,引导他们正确认识当前我国反腐败斗争形势,坚持自我净化、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进一步增强拒腐抗变能力。

二、毕业生党建材料的交接转递

各党支部要做好毕业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入党申请人党建材料的整理、归档和交接转递工作,办理相关的登记和交接手续,确保档案材料完整转移。归档材料主要包括: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团组织推优表、政审函调材料、党校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思想汇报等。

1.对于毕业生预备党员,党支部应将他们在预备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学习工作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交学院,由院级党组织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归入本人档案。

2.对于毕业生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应将他们在校期间表现和党组织培养考察情况形成综合意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3.对于在校期间递交过入党申请书,但尚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毕业生,党支部也应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等材料归入学生个人档案。

4.毕业生党建材料通过机要部门转递,严禁邮寄或本人自带。对档案转递的每个环节都要有书面凭据,并妥善保管备查。

5、毕业生党建材料归档截止620前完成。

三、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

请各个支部在615日前汇总本支部毕业生党员组织转移信息,统一发送到zdjxdj@163.com。学生党员毕业后,其组织关系应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一律不准挂靠原单位。毕业生党员务必在有效期内到介绍信抬头所去党组织接转,防止成为“口袋党员”并督促接收单位党组织及时寄回介绍信回执。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应该由党员本人接转、携带。

  (一)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在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二)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预祝各毕业生前程似锦!

    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项老师 87951787  zjuxsf@zju.edu.cn

    相关档案问题,请咨询闫老师 87951522  

 

机械工程学院学生党总支

   201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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