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浙江大学第三届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的通知

时间:2016-05-10浏览:314设置

       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是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发文举办的全国性大学生科技创新实践竞赛活动,是基于国内各高校综合性工程训练教学平台,为深化实验教学改革,提升大学生工程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促进创新人才培养而开展的一项公益性科技创新实践活动。我校自2009年参加竞赛以来已先后夺得全国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浙江省一等奖、二等奖,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2017年全国第五届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已经启动。整个赛事由校赛、省赛和全国大赛组成。我校的赛事由浙江大学工程训练中心暨浙江大学工程训练创新实践基地组织。校赛于2016年9月底前根据学生设计制作实物及方案进行选拔,选拔优胜者于2016年12月参加浙江省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省赛优胜者于2017年5月参加全国第五届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浙江大学工程训练中心作为本次竞赛的组织单位,将给参赛学生提供机床设备、3D打印设备的使用和培训。欢迎同学积极报名。
       一、    竞赛题目
       1.本届竞赛主题为“无碳小车越障竞赛”。
要求经过一定的前期准备后,在比赛现场完成一台符合本命题要求的可运行的机械装置,并进行现场竞争性运行考核。每个参赛作品需要提交相关的设计、工艺、成本分析和工程管理4个文件及长度为3分钟的关于参赛作品设计及制作过程的汇报视频。
       2.竞赛命题
       本届竞赛命题为“以重力势能驱动的具有方向控制功能的自行小车”。
       设计一种小车,驱动其行走及转向的能量是根据能量转换原理,由给定重力势能转换而得到的。该给定重力势能由竞赛时统一使用质量为1Kg的标准砝码(¢50×65 mm,碳钢制作)来获得,要求砝码的可下降高度为400±2mm。标准砝码始终由小车承载,不允许从小车上掉落。图1为小车示意图。
 
       图1  无碳小车示意图
       要求小车在行走过程中完成所有动作所需的能量均由此给定重力势能转换而得,不可以使用任何其他来源的能量。
       要求小车具有转向控制机构,且此转向控制机构具有可调节功能,以适应放有不同间距障碍物的竞赛场地。
       要求小车为三轮结构。具体设计、材料选用及加工制作均由参赛学生自主完成。
       3. 竞赛项目
       (1)“S”型赛道场地常规赛
       (2)“8”字型赛道场地常规赛
       (3)重力势能驱动的自控行走小车越障竞赛

       二、    参赛对象
     在校本科生。以组队形式参赛,每队人员不得多于3人。
       三、    竞赛要求
       1.参赛要求
       (1)每个参赛队只能提交一份作品,并命名。
       (2)参赛学生只允许参加一个参赛队,各队应独立设计。
       (3)各参赛队必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竞赛活动,缺席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2.方案要求
       为小车起一个能说明其技术特征或工作原理,具有新意的简短名称,并详细描述其设计思想、工作原理、创新点等,同时需提供总体设计装配图、轴系图、转向机构图、差动机构图及动态仿真模拟的方案供考核。
       四、竞赛规则
       1.竞赛分为理论方案设计和实物制作两个阶段。评委对理论方案设计进行评审、答辩后,选出既可行又有价值的理论设计方案进入实物制作阶段。
       2.各参赛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设计,并准时上交设计作品,逾期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竞赛时间安排
       1.报名:从即日起接受同学们报名,每个参赛队(指提交理论方案的队)必须于2016年5月29日前登陆浙江大学本科生创新网 (
http://innov.zju.edu.cn在创新竞赛栏目中)“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进行报名,同时请提交书面报名表至邮箱:qqjun@163.com(报名表见附件二:浙江大学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参赛报名表)。
       2.理论方案设计:2016年5月6日-2016年6月12日。参赛学生必须在2016年6月13日将理论设计方案书一式二份送紫金港校区工程训练(金工)中心204室(电话:88206276),逾期不与受理。
       3.理论方案评审:暂定2016年6月17日(具体时间地点另定)。
       4.实物制作:2016年6月20日~2016年9月30日(各参赛队自行安排)。
       5.实物评审:暂定2016年10月9日 (具体时间地点另定)。

       六、竞赛奖励
       竞赛设特等奖(可缺省)、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成功参赛奖若干队。根据学校根据浙大本发〔2011〕5号“关于印发《浙江大学本科生参加学科竞赛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和浙大发本〔2008〕142号“关于印发《浙江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2008年12月修订)》的通知”精神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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