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车辆停车证的发放及注意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6-01-21浏览:81设置

各位老师、同学:

   为有效管控外来车辆,防止外来车辆穿行校园给学校带来拥堵及不安全因素,玉泉、西溪校区相继实行外来车辆从指定校门进入,由安保处校卫队员在非指定校门拦截外来车辆进入校园的交通方案,华家池校区也即将实行该方案。为有效甄别外来车辆,方便本校师生员工通行,经研究决定对所有注册车辆发放车辆停车证。本次发放的停车证共分6种,分别为各校区通用停车证,紫金港校区、玉泉校区、西溪校区、华家池校区、之江校区专用停车证。停车证请放置于车辆前挡风玻璃明显处,方便工作人员识别并放行。

   安保处已将车辆停车证送达学院办公室,请至教1-321领取。

车辆停车证注意事项:
一、不得转借或涂改;
二、车辆进入校园必须遵守《浙江大学校园交通管理规定》,违反管理规定,安全保卫处有权收回此证;
三、驾驶员必须服从安全保卫处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挥;
四、仅提供通行及停车泊位,管理单位不承担车辆及其它财产的保管责任;
五、 请根据各种停车证的使用范围进出校区。
如对车辆信息有疑问,请联系88981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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