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级硕士研究生按基本学制将在2016年3月30日毕业,即于春季授予学位。研究生完成相应教学环节,学位论文经导师或导师组认可同意送审后,可办理有关申请答辩手续。请准备在2016年3月份答辩的2013级硕士研究生按以下申请程序和时间要求做好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
一、时间安排与流程
二、具体操作
请详细阅读:机械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及答辩操作指南
三、送审评阅的要求
根据《机械工程学系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实施办法(暂行)(2011年9月修订)》的要求:
1、2010级起取消硕士研究生毕业申请学位时必须在刊物上发表一篇论文的规定。硕士学位论文实行3本论文“双向隐名”方式组织评阅。
2、攻硕期间若已取得科研成果,根据其成果性质,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⑴、有1篇及以上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在SCI、EI、SSCI收录的刊物上发表(含录用)(不含会议论文收录),实行3本论文具名评阅(由导师推荐评阅人)。
⑵、获得授权发明专利,实行3本论文具名评阅(由导师推荐评阅人)。
⑶、导师认为科研成果和提交的硕士学位论文水平很高并愿意以信誉担保的,可由导师出具书面评价材料并提出申请,同时需有另一位硕士生导师共同担保,可以实行3本论文具名评阅(由导师推荐评阅人)。为确保论文质量,学院将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检,抽检比例由主管副院长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若抽检返回的3本论文评阅意见中,没有“优”或有“中”及以下的总体评价,将取消导师及共同担保人3年的推荐资格。
上述研究成果均须以浙江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为第一或第二(列第二的,第一完成人应是该研究生之导师)完成人。
四、关于延期手续的办理
申请截止时间前不能完成相关手续和审核的研究生需办理延期手续,进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申请,异动类型填写:延长学习年限。打印表格。(定向生、委培生须有单位签署意见,盖公章),再将表格于2016年3月15日前交至学院研究生办(玉泉教一322,王老师)处理。注:申请时,硕士生延期一次申请最长延期半年,特殊延期一次最长时间为1年。
机械学院研究生办
2015年11月17日
相关文件1: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实施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