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届夏季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和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6-09浏览:51设置

 各学生党支部,毕业生党员:

为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做好组织关系转移和党建材料的交接转递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党员的离校前教育

各党支部要组织毕业生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他们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广大青年的希望和要求上来,树立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实践中勇敢承担起传播青春正能量的时代责任。

1. 要结合庆祝建党94周年等纪念活动,要组织毕业生党员开展三严三实专题学习,教育引导他们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教育引导他们站好最后一班岗,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鼓励各党支部开展廉洁教育,引导他们正确认识当前我国反腐败斗争形势,坚持自我净化、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进一步增强拒腐抗腐能力。

二、毕业生党建材料的交接转递

各党支部要做好毕业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入党申请人党建材料的整理、归档和交接转递工作,办理相关的登记和交接手续,确保档案材料完整转移。归档材料主要包括: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团组织推优表、政审函调材料、党校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思想汇报等。

1.对于毕业生预备党员,党支部应将他们在预备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学习工作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交学院,由院级党组织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归入本人档案。

2.对于毕业生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应将他们在校期间表现和党组织培养考察情况形成综合意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3.对于在校期间递交过入党申请书,但尚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毕业生,党支部也应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等材料归入学生个人档案。

4.毕业生党建材料通过机要部门转递。

5、毕业生党建材料归档截止620前完成。

三、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

请各个支部在615日前汇总本支部毕业生党员组织转移信息,统一发送到项老师邮箱zjuxsf@zju.edu.cn。学生党员毕业后,其组织关系应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一律不准挂靠原单位。毕业生党员务必在有效期内到介绍信抬头所去党组织接转,防止成为口袋党员。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应该由党员本人接转、携带。

(一)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在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二)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预祝各毕业生前程似锦!

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项老师 87951787zjuxsf@zju.edu.cn

 相关档案问题, 请咨询闫老师  87951522  

机械工程学院学生党总支

   2015年6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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