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

时间:2014-09-11浏览:1817设置

 

各位11级同学:
    附件是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今年的变化主要有以下几点:   
     
    1、推荐单位的推荐实施办法上报教育部推免网站并向学生公开,招生单位的接受实施办法和录取专业人数上报教育部推免网站向学生公开; 
    2、不分校内校外、不分学术名额和专业学位名额;
    3、推荐阶段和接受阶段分别进行,教育部规定推荐截止时间9月25日,接受截止时间10月25日;
    4、所有推荐学生的信息含排名方式、综合成绩、综合名次、排名人数、学业排名、专业人数等信息上传教育部推免网站;上传后被推荐的学生方可在9月25日以后在推免网站上报名,招生单位才能在该网站发出复试通知、拟录取通知和录取通知等等;
    5、所有接受环节由招生单位在教育部推免网站上通过U盾完成。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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