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规范我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下简称经济困难生)申请、调整工作,方便同学们了解相关流程,现根据学校最新要求,将我系经济困难生申请、调整流程规范如下:
一、请先电话联系负责老师进行沟通(可随时进行申请)。
二、负责老师确认后,请申请人按要求准备材料。材料共三份,包括《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附件2)以及当地政府的书面证明。具体要求见注意事项。若有不清楚的地方,请及时与相关学生负责人联系。
三、个人材料交至教11—438盖章,之后系里会将个人材料(纸质版申请表(按要求盖章)、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复印件、当地政府书面证明)连同院系困难生汇总表(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附件3)上交学工部(小剧场206,zzbgs@zju.edu.cn)。
学生注意事项:
1、按照学校最新规定,新申请的同学每人要交3粉材料,包括《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见附件1,),《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见附件2,),以及当地政府的书面证明(由当地政府自己开具,学校无统一模板),其中申请表原件一份,复印一份;调查表原件一份,复印两份;书面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两份;调查表原件与书面证明原件请学生个人保存好,其他6份材料上交;
2、《浙江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印章来自乡、镇、街道及以上民政部门;“家庭成员中在读学生(高中及以上)人数”一栏是指家庭子女中在读的高中生及大学生人数。如离家较远,可通过扫描传真的方式先行上交复印件,待原件到后,再到负责老师处确认;
3、如果要调整本人困难等级,视为重新申请,流程与新申请一样;
4、如果要取消本人经济困难生认定,需要写一份书面说明交到系里(教11—438)。
以上流程一经制定,即时生效,望同学们仔细查看。
负责老师:霍柄昆 87951522
负责学生:张朝贺 15267012436/524969
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系
2014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