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毕业生党支部:
根据学校通知,为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做好组织关系转移和建党材料的交接转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党员的离校前教育
1、各党支部要结合实际和党员先进性纯洁性教育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毕业生党员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意识,加强党性修养,提高党员素质。
2.各毕业生党支部要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过一次以“创先争优、成才报国”为主题的组织生活;要教育广大毕业生党员“站好最后一班岗”,在离校前更加自觉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全体毕业生积极配合学校和学系做好毕业生离校工作。
二、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原则上随其个人档案一起转移。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般由党员亲自接转、携带。毕业生党员务必在有效期内到介绍信抬头所去党组织接转,防止成为“口袋党员”,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一)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在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二)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如有疑问,请咨询项老师87951275,zjuxsf@zju.edu.cn。
机械工程学系学生党总支
2013-6-5
相关学校通知见网站http://www.xgb.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2&object_id=546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