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做好“推优”工作,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的必然要求。
根据校团委要求,决定面向全系选拔优秀团员青年参加浙江大学2012年秋冬学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严格遵照《浙江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细则》(附件1)要求,于10月下旬完成“推优”工作。
一、推优对象要求:
政治信念坚定,思想积极上进,已经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学业成绩优秀(原则上成绩排名在专业前百分之五十),群众基础良好。
二、推优流程要求:
各团支部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民主推荐,按支部总人数百分之十的比例确定名额,由团支书汇总填写《浙江大学党校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名单》(附件2),交由所在党支部书记审核,“推优”名单确定后,由党支部书记负责组织填写《浙江大学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附件3),并签署党团组织意见,落实积极分子培养的相关规范要求。各团支部党支部推荐过程中务必保证选拔未参加过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团员参加。
三、推优时间安排:
10月12日至15日为团支部推荐阶段
10月16日为党支部审核阶段
10月17日17:00前各党支部书记上报审核后名单
四、上交方式:
纸质材料:附件2与附件3,上交至教十一438办公室
电子材料:文件名统一为(XXXX班推优名单)
研究生党支部书记发送至:lanyush-11@163.com
本科生党支部书记发送至:huziang1992@yahoo.com.cn
如有不明事项,请联系:
周同学:13735852302(研究生)
胡同学:15267010165(本科生)
机械工程学系团委
2012年10月12日
附件1:《浙江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