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经研究,现将《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系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细则》予以公布。
2012年4月10日
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系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细则
实施本科生导师制的宗旨是为进一步加强本科生教育培养,充分发挥教师在学生教育培养过程中的引导作用,倡导教师更多地参与本科生教育培养工作,建立新型师生关系,加强个性化教育,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为组织落实机械工程学系本科生导师制,特制定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系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细则。
1、 可申请导师的学生为已完成专业确认环节,确认至机械系“机械工程及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工业工程”三个专业的二、三、四年级本科生。
2、 导师申请遵循自愿原则。机械系各专业二、三、四年级本科生可在每年4、11月份根据自身需求,提出导师需求申请。
3、 原则上,学生在本专业的符合导师任职资格的教师中选择导师。
4、 导师需求申请需填报《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系本科生导师需求申请表》,并在每年4月30日或11月30日前将书面申请表报送机械系团委办公室或者发邮件至zdjxtw@zju.edu.cn。
5、 本细则自
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