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增列2011年硕士生指导教师的通知
各研究所:
2011年度硕士生指导教师增列工作现在进行,现将有关申请和评审工作的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1. 2月22日~3月9日,申请人填报《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批表》,并请本人将以下材料各1份于3月10日前面交系研究生办潘善洪:
1)《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批表》(附件1);
2)本人代表性成果有关复印材料;
3)被SCI和EI收录的检索证明;
4)近三年科研经费核实清单(科技院盖章,附件2);
5)近三年主要科研成果清单(附件3);
5)协助指导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目录清单(所室主任核实签字)。
2. 3月10日—3月12日,系研究生办对申请人的《审批表》及相关申报材料逐一进行核实签字。
3. 3月18日前,学科学位委员会根据申报材料、申请人的学术水平及学科建设的实际需要,对申请人进行审议,提出初审意见,经学科学位委员会主任签字后,报学部学位委员会。
4. 学部学位委员会根据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基本条件及学科建设实际需要,对申请人逐个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5. 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教师也可申请增列为硕士生指导教师(限指导工程硕士研究生),申报程序同上。
机械系:潘善洪(教十一446室, 87951931)
机械系研究生科
2011年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