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系2010年秋季入学研究生新生复查的通知
根据浙大研院[2010]23号文件要求,我系对2010年秋入学研究生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已经于9月份开始,全面复查的内容、要求、办法见附件一:浙大研院[2010]23号。
一、 研究生新生信息维护
1、各位新生必须在11月10日前完成信息维护。个人信息维护不完整的新生名单及状况见附件二:2010级博士个人信息不完善者名单;附件三:2010级硕士个人信息不完善者名单。
2、维护的基本内容:身份证号、出生日期、民族、籍贯、个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婚况、家庭成员信息、家庭地址、家庭联系电话、个人简历。
3、注意事项:
⑴、“出生日期”与“身份证号”应当相对应。
⑵“籍贯”应填写到“省/自治区、市/县”,如“浙江省泰顺县”。
⑶“职称”是指学生本人的职称,没有的不需填写。
⑷“家庭信息”中,父母及已婚者的配偶信息必填。父母不在世的可不填或填“已故”。父母是农村的,工作单位填“务农”,父母现没有工作的填“已退休”或“待岗” 或“无业”。
⑸“家庭地址”指学生父母户口所在地的家庭住址,已婚者可以填配偶户口所在地的家庭住址(双方均为在校生的填写各自父母家庭住址)。
家庭地址应当填写完整,能够收到邮件。如**省**市(县)**街道(路、乡)**住宅区(自然村)**单元(组)**号,邮编。父母亲长期不在老家居住的,需提供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或派出所的证明。
“家庭电话”(如有)应当填写包括区号的电话号码或家人的手机号码。
⑹“火车到站名称”限于可以享受乘火车减价优待的同学填写。即享受普通奖学金的研究生,其家庭地址在杭州市以外且火车可以到达的。
⑺“个人简历”从高中阶段起填写,分阶段逐行填写。
⑻在新生注册时,将由学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检查信息维护状况,未进行信息维护的新生要补录,否则不予注册。复查合格、信息完整的新生在打印出的《研究生新生登记表》上贴上照片并本人签名后存入个人档案。
二、 博士研究生新生需填写《博士研究生新生复查表》
请下载附件四:《博士研究生新生复查表》,在导师签字后,于11月12日前交系研究生办(教十一446)
机械系研究生办
2010年11月3日
附件1:浙大研院[2010]23号
附件2:2010级博士个人信息不完善者名单
附件3:2010级硕士个人信息不完善者名单
附件4:浙江大学 2010年秋季入学博士研究生新生复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