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博士生培养过程管理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减少博士生延期过长的现象,经机械工程学系系务会议讨论决定,采取以下补充措施(试行),加强博士生培养过程管理。
1.开题报告
尽早开展博士论文课题的研究工作是减少博士生延期现象的关键。为了使博士生能结合助研(或在助研的同时)开展博士论文课题的研究工作,博士生在课程阶级结束进入助研后,应尽早开始博士论文的选题,不论助研项目与博士论文课题的密切程度如何,要求普通博士生在入学一年半内、直博生在入学二年内、硕博连读生在转博后一年内完成开题报告。由于开题报告的时间较早,偏重选题,如有需要可在博士生撰写学位论文前,由导师组织另作学位论文撰写规划报告。
开题报告将作为博士生中期检查的内容。如果超过规定的开题报告期限一年,还无法经正常程序完成开题报告,博士生和导师应分别向系办(研究生)提交书面的情况说明,视具体情况由机械系(或委托研究所)组织教授小组(包括导师不少于五人)对其考核,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是继续攻读博士学位、退学或转硕。
2.预答辩
为了更好地把握博士学位论文的质量,避免因博士生急于毕业降低对质量的要求,以及因导师要求过高导致较长延期情况的发生,采取预答辩的措施。博士生在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后、进入申请博士学位程序(学位论文送审)前原则上应由研究所(或委托导师)组织预答辩,预答辩委员会由五人及以上组成(其中教授不少于3名)。如果导师认为该博士学位论文优秀,可不进行预答辩。如果导师认为该博士学位论文尚未达到要求,但博士生认为达到了要求,可由博士生直接向研究所或系提出预答辩申请,在此情况下导师不参加预答辩委员会,但导师应列席预答辩或以其它方式向预答辩委员会陈述对该博士学位论文的评价。
预答辩委员会经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是否通过预答辩,并给出论文的修改意见。通过预答辩者,修改论文并经导师确认可进入申请博士学位程序;未通过预答辩者,须认真修改论文,原则上三个月后方可再次申请预答辩(预答辩委员会可决定是否需再次预答辩及修改论文的最短时间)。
3.申请延期
博士生申请延期时应符合学校的规定,并办理有关手续。申请延期一次最长一年。申请延期一年或再次申请延期,应填写《机械系博士生延期申请表》(附件1)作为《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异动申请表》的附件。
延期一年后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时,原则上应由研究所组织考核小组(包括导师、研究所分管负责人等不少于五人)对其申请进行考核,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是否同意延期。延期二年后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时,原则上应由机械系组织教授小组(包括导师不少于五人)对其申请进行考核,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是否同意延期。在上述二种情况下,如果申请人已完成具有一定质量的论文(全文)初稿并已取得申请学位所需的研究成果,经导师确认能在半年内毕业,可不进行教授小组的考核。
延期已超过一年的博士生,应每个季度(每个季度的第一个工作日前)向系办(研究生)提交经导师签字确认的博士论文工作进展报告。不按时提交报告者视为自动放弃再次申请延期的资格。
4.加强指导与沟通
博士生导师应加强对博士生培养过程的管理和对论文工作的指导,建立定期的指导制度,同时对博士生的思想、健康、生活等给予全方位的关心。
机械系成立由分管学生的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的工作组,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帮助学生与导师沟通,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开题报告期限规定对2008年及以前入学的博士生可延长到2010年底。
机械工程学系
2010年3月1日
附件1:机械系博士生研究生延期申请表
